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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垣曲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垣曲县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两评一考”办法》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8140-05-13 浏览:5385次

各乡(镇)党委:

  《垣曲县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两评一考”办法》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垣曲县委办公室
                                                                           2019年4月23日
 
 
  垣曲县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两评一考”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县农村党员队伍实际,决定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实行以“党员评议党员、村民代表评议党员,村党支部考核党员”为内容的“两评一考”办法。
    一、总体要求
    实行农村党员“两评一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加强“三基建设”重大部署、市委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前”目标要求和县委“强三基、惠民生、促小康”党建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现党员评议考核全覆盖,不断提高农村党员教育管理质量,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领导下,以村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既要充分尊重民意,又要发挥党支部的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评议考核全过程。
   (二)坚持实事求是。对照党章要求,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要求,以事实为依据,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不遮掩、不回避,客观公正评价每一名党员。
   (三)坚持民主公开。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让每名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广泛听取群众评议意见,增加透明度,使评议考核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以正面激励、教育帮扶为主,帮助党员找准和解决存在问题,慎重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三、“两评一考”的主要内容
    按照合格党员标准,联系农村实际,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
   (一)是否听党话、跟党走,对党忠诚、表里如一;自觉学习、积极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坚持原则,自觉同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作斗争。
   (二)是否有理想、有信念、有目标,思想先进、踏实肯干、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积极传播正能量,自觉抵御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三)是否带头执行村党支部的决议决定,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主动足额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是否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农村自治章程、“一约五会”等村规民约,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五)是否主动联系群众,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孝敬父母、和睦邻里、勤俭持家,积极争创“星级文明户”;带头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歪风陋习。
   (六)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救灾抢险、征地拆迁、化解矛盾等急难任务中挺身而出;热心村内事务,积极建言献策,带头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掌握先进技术,带领群众致富。
    四、“两评一考”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5月底前,全县所有村都要完成对本村党员2018年度的“两评一考”工作,并实行周报制度。今后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春节前后,可结合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员设岗定责、年度工作承诺一并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4月30日)
    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全县农村党员“两评一考”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党务工作者进行集中业务培训。乡镇党委要专题研究“两评一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作出详细安排。要围绕评议考核六方面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百分制量化确定党员具体考核指标(可参考附件2)。方案明确后,对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动员培训。
   (二)试点先行阶段(5月1日—5月15日)
    各乡镇选择2-5个村先行开展“两评一考”试点,县委组织部届时将派人参加指导。具体步骤为:
    1.“两评”。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乡镇党委派人列席指导。每名党员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汇报一年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并作出下一年度工作承诺。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1),对每名党员进行“两评议”。
    2.“一考”。村党支部对照考核指标,结合党员自评汇报情况进行打分,开展对党员的考核工作,并对《党员民主评议表》和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汇总。
    3.“三定”。定等次,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评议、考核情况,综合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集体研究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定星级,村党支部根据党员“两评一考”情况确定每名党员户的星级,优秀为五星级,合格为四星级,基本合格为三星级,不合格为二星级及以下。定奖惩,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扬,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培训班,优先列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推荐为上级党组织表彰人选;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激励对标一流、争当优秀;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谈话提醒,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加强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本着区别对待、慎重妥善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置。评议考核结果要向党员本人反馈,并在村内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村党支部书记的考核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等次评定由乡镇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所在村“两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由村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两评议”情况评定等次。流动党员考核时要充分听取流入地党组织的意见。预备党员参加“两评一考”,但不确定等次。
   (三)全面铺开阶段(5月15日—5月25日)
    试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将试点情况进行总结,肯定优秀做法,查找否决出不接地气、不易操作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及评分标准,于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所辖村的“两评一考”工作。包村干部要全程参加指导所包村的“两评一考”工作。
   (四)总结交流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各乡镇要认真总结“两评一考”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编印《“两评一考”案例汇编》,在全县范围进行推广。各乡镇在做好“两评一考”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设岗定责、个人承诺践诺等制度,同时,探索实行党员分层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下来,把其作为加强农村党员队伍的有力抓手,长期坚持,常抓不懈,力争达到党员党性修养大幅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大幅提升、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升的目标。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农村党员“两评一考”是县委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前”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指导农村基层党组织普遍实行党员设岗定责和工作承诺制,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实做细“两评一考”工作。村党支部要切实担负好职责,把支部全体党员纳入“两评一考”范围,客观公正地组织开展评议考核和等次评定,确保“两评一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党员民主评议表
      2.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指标(参考)
 



附件1
党员民主评议表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评 议 等 次 评议意见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填表人身份 党员(预备
党员)
  村民
代表
 
 
注:1.请在被评议党员姓名后的评议等次对应栏内划“√”,每名党员只
能选择一个评议等次,多选无效;
    2.评议为“优秀”的党员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3.如对被评议党员有意见建议,请在其对应的“评议意见”栏填写;4.请在“填表人身份”对应的框内划“√”。

附件2
 
农村党员分层量化考核指标(参考)
 
  一、考核对象
  农村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二、层次划分及基础分值
   根据农村党员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将全体党员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基础分值为20分;第二层次为其他村“两委”成员中的党员、党小组长、是党员的居民组长、是党员的后备干部,基础分值为30分;第三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无职党员,基础分值为40分;第四层次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有活动能力的无职老党员和长期外出的流动党员,基础分值为50分。
  三、考核指标及赋分办法
  (一)基本要求类
  1.每参加1次村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类党员活动或党员会议计2分。
  2.每参加1次乡镇党委组织的集中党课或其他党员大会的计4分。
  3.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计1分(全年12分);不及时或不足额的,计0.5分(全年6分)。
    (二)发挥先锋作用类
  4.对无职党员实行设岗定责,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0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对是党员的“两委”干部,分半年、年终两次进行考核评议,结果为优秀的,每次计15分;结果为合格的,每次计5分。
  5.目标承诺完成情况,完成承诺的计3分,完成部分的计1分,没落实的不计分。
    6.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房屋拆建及其它中心工作中带头、主动配合村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支部大会研究同意每项计5分。
  7.主动承担村民调解任务,圆满完成并得到村“两委”及村民认可的,每项计3分。
  8.落实联系并帮助1-2户贫困户任务的,计5分。为贫困户提供致富信息,促使脱贫的,有致富项目,经群众认可的,每户计10分(要提供贫困户名单,经村党组织、乡镇党委考核认可)。
    9.见义勇为造成一定社会良好影响的,每人次加5分。
   10.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两委”团结协作,受乡镇党委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各计5分(书记主任“一肩挑”的计15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计10分。
 (三)违纪扣分类
  1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扣20分。
  12.违反土地及建房政策的,每项扣20分。
  13.不交纳村集体应交的有关款项的,每项扣20分。
   14.党组织召开大会进行诸如换届、发展党员等党内重大决策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在会议中无组织无纪律而中途退出的,每次扣10分。
    15.在项目引进、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他中心工作中,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且阻挠正常工作的,每次扣20分。
    16.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集体活动的,每次扣5分。
  (四)一票否决类(以下几项存在其中一项者考核结果计0分)
    17.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
    18.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有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的。
    19.共产主义信念动摇,革命意志衰退,要求退党的。
    20.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1.参与赌博和集体打架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以上处罚,或生活作风腐败,群众影响较坏的。
    22.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散布煽动性言论或组织、参与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23.道德意识淡薄,不履行赡养义务或与家庭成员、邻里关系紧张,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24.有其他违法党章、党纪和法规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两评一考”总分计算
    (一)“两评”记分办法
“两评”得分=(优秀票数×100+合格票数×80+基本合格票数×60)÷总票数
    (二)考核记分办法
考核得分=基础分+(-)考核指标得分
    (三)“两评一考”总分
党员“两评一考”总分=“两评”得分×40%+考核得分×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