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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化拓展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万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9-04-25 浏览:9554次


各乡镇党委,县直工委、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部机关有关股室:
    现将《深化拓展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万人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垣曲县纪委机关        中共垣曲县委组织部
     (代 章)                  2019年4月24日

 
 

 
深化拓展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
“万人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19〕21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拓展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万人计划”的通知》(运组通字〔2019〕20号)等文件精神,县委决定2019年继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深化拓展基层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培训“万人计划”,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时间及责任单位(股室)
    (一)农村“两委”主干。培训时间5天,6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二)农村第一书记。培训时间3天,11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三)农村骨干党员(每村1名)。培训时间3天,11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四)农村后备干部(每村1名)。培训时间3天,11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五)大学生村官(含选调生)。培训时间12天,12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六)乡镇挂职干部。培训时间7天,12月底前完成。(责任股室: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
    (七)县直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培训时间1-3天,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直工委)
    (八)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时间1-3天,11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
    二、培训方式、内容及成果转化
    (一)培训方式。对农村领域党员干部的培训依托县委党校,对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必要时可依托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和场所,分期分批进行。根据不同领域党员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可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经验介绍、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要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登台授课,组织学员实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培训内容。要突出政治建设,围绕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党支部工作等专题,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党情世情教育;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要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党中央的重大安排部署以及各级最新部署要求及时列为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政策水平和履职本领。
    (三)成果转化。各党(工)委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学习培训收获,为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作专题报告,通过“以讲促学”“以讲促用”,巩固培训成果,扩大培训辐射面。要深度挖掘总结,选树宣传一批学用结合的先进典型,通过大培训、大学习、大提升,在全县上下营造“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三、培训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严肃培训纪律。农村领域党员干部的培训,要继续落实“全封闭、全脱产、吃住在校”要求,每期培训班班容量不超过80人,政治课程占比不低于70%;继续实行组织委员(或组织干事)专人跟班,纪委机关强调纪律要求,加强纪律检查,对培训期间无故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私自外出、夜不归宿等行为及时纠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其他领域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要建立考勤制度,加强学员管理,端正学习风气,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统筹安排培训班次。县直工委、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要统筹做好“万人计划”“普通党员进党校”等培训工作,避免重复培训。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党(工)委要及时报送在培训过程中挖掘选树的先进典型材料。县直各工委于每季度末 将培训推进情况,于11月底前将全年培训工作总结报送县委组织部。